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动态

“共青团+检察院+企业”三方联动用“心”守“未”

来源:共青团沅江市委     点击数: 作者:曹浪 发布时间:2024-11-15   字体:【大  小】

  11月14日,团沅江市委、沅江市检察院、湖南省南竹山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来到益阳市未成年人实践基地(沅江),组织实践帮教对象及其家长签订签署承诺书并开展实践帮教活动,进一步推动实践帮教工作实质化、规范化运行。

  沅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姚声亮对3名实践帮教对象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将实践帮教的具体内容及程序告知实践帮教对象。团沅江市委、沅江市检察院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联合湖南省南竹山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具体的实践帮教协议,同时签订了《“为了明天”未成年人实践基地帮教协议》。另外,通过“1+N”模式,组建了“‘沅’未小站”微信群,“线上+线下”共同帮教实践帮教对象。

  实践帮教对象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实践帮教纪律要求,积极参加团沅江市委、沅江市检察院、帮教企业安排的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定期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会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帮教对象及其家长参观了南竹山红色清廉教育基地,引导实践帮教对象传承红色文化,深入了解烈士们甘于奉献、不畏艰难的革命精神,将红色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让他们体会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帮助领帮教对象走出迷途、向阳而生。

  益阳市未成年人实践帮教基地是根据团市委、市检察院联合出台的《益阳市未成年人实践帮教基地实施办法》成立,共有10家企业被授予首批“益阳市未成年人实践帮教基地”,主要目的是切实贯彻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进一步提升涉罪未成年人社会矫治的效果。帮教对象主要包括检察机关作附条件不起诉且处于考验期的涉罪未成年人和作相对不起诉且有必要进行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实践帮教积极促成涉罪未成年人掌握职业技能、改过自新、顺利融入社会。